辽宁沈阳一市民在商店买到一款亮赢冰红茶,包装与康师傅冰红茶极为相似,包装上有代言人“周口杰伦”的形象。
这位“周口杰伦”和周杰伦“撞脸”,而该冰红茶产品明显位置还标注有“央视广告品牌”字样,相关厂家名为“达利园饮品(辽宁)有限公司”。
然而,品牌“达利园”所属公司达利食品集团回应表示,该辽宁公司与达利园无关,上述产品也非达利园生产。
针对此事,5月9日,被疑似“山寨”的达利园饮品(辽宁)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界面新闻回应表示,公司经合法注册,都有正常手续,相关产品并非虚假宣传,正在准备起诉。
达利园饮品称,公司请的代言人为网红“周口杰伦”,且在产品上标明代言人本名“李非非”。“央视广告品牌”字样是因为公司确实在央视做过广告,“这个都是从央视亲自打的广告,都有荣誉证书,都有时间段,什么时间播出的我都有记录,而且都能查出来,不是虚假宣传”。
该公司同时表示,这款产品刚试生产试销,只往沈阳部分小超市发了货。
天眼查APP显示,达利园饮品(辽宁)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,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,经营范围含食品销售、酒类经营、食品互联网销售、销售代理等,股权结构上与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联系。
界面新闻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看到,商标“亮赢”于2019年10月22日注册,注册人为盖州市信通饮品制造厂。据达利园公司相关负责人,该公司为盖州信通的委托商,其出示的央视广告播出证明材料显示,盖州信通的亮赢品牌广告,于2023年6、7月在CCTV7、CCTV17荣誉播出。
尽管看上去“证据”充足,达利园公司依然可能构成侵权。
“合法注册与侵犯他人权益实际上不冲突,对于消费者来说,确实容易被混淆。”广东深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珩告诉界面新闻。她表示,该行为对被消费者熟知的“达利园”与“康师傅”两家企业,都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,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,损害竞争对手。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,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,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,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就是不正当竞争。
同时,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,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,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“对于知名度高的达利园公司和长期销售类似包装的康师傅来说,这个产品侵犯了达利园公司的商标权,如果康师傅这个包装有外观设计专利等其他权益,则也构成侵权。”陈珩说。